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疾控机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27 09:30:16 作者:黄芳 来源: 应急办 浏览次数:
各市、县、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洋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垦总局卫生防疫站:
当前我省已进入台风频繁多雨季节,鉴于以往防控工作经验,十月为传染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发季节。目前我省疾控机构应急物资储备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储备品种少,未能妥善保管等。为能更好地应对今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疾控机构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琼疾控[2011]125号文)相关要求,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管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计划
各级疾控机构要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尤其是消杀灭药品和器械的储备工作,根据当地防控工作实际需求,提前做好储备需求计划和经费预算,并加以落实。
二、做好应急物资管理工作
各级疾控机构要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及损坏器械,若发现储备不足时,应及时协调解决,以免延误救灾防病工作。
请各级疾控机构认真填写附表1(疾控机构现有应急物资储备量统计表)以及附表2(疾控机构计划采购应急物资统计表),于9月29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至省疾控中心应急办(邮箱:hncdcyjb@126.com)。
本通知及附表电子版可于省疾控中心网页应急办栏目的通知公告一栏下载。
附表1:市县疾控机构现有应急物资储备量统计表.doc (下载)
附表2:市县疾控机构应急物资采购计划统计表.doc (下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