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省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一、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省健康教育规划、工作计划及考核标准;
二、负责全省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开展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教育;
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事件的健康教育;
五、开展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健康教育;
六、开展医院、学校、工矿企业、公共场所健康教育;
七、开展科研立项、调查研究、健康教育监测评估、理论研讨等;
八、制作健康教育传播材料;
九、协调社会有关部门及大众传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健康知识传播活动;
十、参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健康教育检查评比活动;
十一、对省级以下健康教育机构及社会行业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电话:6533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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